华菱安赛乐米塔尔汽车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汽车板公司”)拟吸收合并华菱安赛乐米塔尔电工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工钢公司”或“公司”),本次合并完成后,汽车板公司将作为合并后的存续公司承继及承接电工钢公司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人员、合同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前述事项已经汽车板公司、电工钢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获双方股东批准。
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发出的关于本次合并的债权人通知函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函的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45日内,向公司申报债权,并可根据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依法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担保。相关债权人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相应债务将自本次合并完成后由汽车板公司承担。